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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以华宝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基金名单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燕梦蝶 发布时间:2022-12-18 10:38   阅读量:7608   

与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日前,我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宝证券为销售机构,参与华宝证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可通过华宝证券办理相关基金的开户,申购,转换,赎回等相关业务

1.新增以华宝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基金名单

1.新增以华宝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基金名单。

注:同一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不能相互转换。

二。优惠价格活动的具体安排

1.自2022年6月13日起,通过华宝证券购买上述基金的投资者将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以华宝证券相关公告为准

2.具体折扣规则及优惠活动截止时间以华宝证券相关公告为准,原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基金的原始申购费率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重要提示

1.华宝证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则以华宝证券的规定为准上述优惠费率方案如有变动,以华宝证券相关公告为准

2.华宝证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华宝证券所有。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代销及优惠费率活动详情:

华证券公司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4楼3楼2楼

办公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4楼3楼2楼

法定代表人:刘家海。

中泰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殷诚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02—1003室

法定代表人:黄。

风险警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收益最低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表明其未来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每只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的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中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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