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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发布“新保险合同准则专项说明”:不影响业务实质、经营和产品策略

来源:中国网 作者:山歌 发布时间:2023-07-20 11:18   阅读量:4474   

7月19日,中国平安发布了《关于披露新保险合同准则专项说明的公告》,就新保险合同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实施影响进行专项说明,并披露了基于新保险合同准则编制的2022年财务信息。此前,中国平安已于4月26日发布了新准则下的第一份季度业绩报告,成为国内首批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的保险公司之一。

中国平安表示,新准则的切换不影响公司的业务实质和经营策略,公司产品策略不受影响,偿付能力状况不受影响,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实质不变。公告显示,受新准则切换影响,平安集团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变动幅度均在1%左右,实现了平稳切换;公司2022年度利润指标呈现不同幅度上升,集团、寿险及健康险、产险的归母营运利润分别上升3%、2%、14%,归母净利润分别上升33%、54%、14%。受新准则下保险合同收入计量方式变化的影响,2022年度集团基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营业收入下降约19%。

为方便投资者及社会公众进一步理解新准则对关键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表示将持续披露如下重要财务指标:营运利润及营运ROE,合同服务边际(CSM,类似旧准则的"剩余边际"),新业务合同服务边际(NBCSM,类似旧准则的"新业务贡献")并测算新业务利润率(在新准则下,新业务利润率=新业务CSM/保费现值),内含价值(EV)和新业务价值(NBV)等。

公告也显示,平安产险业务新旧准则切换整体影响较小。新准则下,绝大部分的产险业务仍以保费分配法来计量,综合成本率仍是衡量业务盈利能力的关键指标。

据悉,2020年12月24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新保险合同准则,在保险服务收入确认、保险合同负债计量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具体包括调整保险服务收入与保险服务费用的确认原则,修订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模型,修订未赚利润负债的计量,改变保险合同负债折现率编制方法,优化资产负债会计匹配等。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23年起执行,其他企业最晚于2026年起执行。

中国平安表示,在新旧准则的切换过程中,为全面保障新准则实施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需要更多的时间观察和分析,将持续开展日常监测、收集市场回馈,并依托公司覆盖全流程的数字化经营体系,适时优化披露、强化数据驱动。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动经营的高质量发展,不断升级保险产品体系,践行国际化水平的公司治理,保持偿付能力、投资收益与资产负债管理长期稳健,为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贡献可持续增长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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