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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确业务不是通过合同人员隶属关系等方式开展的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余梓阳 发布时间:2022-05-13 18:48   阅读量:4460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明确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确保全面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的有效实施,不得片面追求市场排名,规模指标和短期业绩。

具体来看,《指南》提到,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稳健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市场周期波动和行业及公司业务发展趋势的影响,适度平滑薪酬支付安排,同时做好薪酬激励的极值控制和节奏控制。

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业务和岗位的风险属性和特点,社会责任和职业责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以职业道德,诚信从业,履行社会责任,客户服务水平等为标准,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考核中的重大合规和风险控制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和反向惩戒约束。

此外,薪酬体系制定时应确保全面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的有效实施,不能片面追求市场排名,规模指标和短期业绩应制定具体规定,防范过度激励带来的潜在风险或合规风险,不得为员工提供对冲措施,降低薪酬与风险的相关性在薪酬制度上,要明确业务不是通过合同,人员隶属关系等方式开展的,不通过直接比例分成等自主考核方式实施过度激励,员工的工资收入不与其承接或承包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

另一方面,《指引》指出,证券公司应当将薪酬管理纳入公司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与薪酬相关的声誉风险管理,证券公司应当向员工明确告知公司薪酬制度的主要原则,劳动纪律的相关要求以及薪酬保密的相关规定等,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了解风险因素的调整和不当行为对薪酬的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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